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适应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需求,从10月1日起,在现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基础上,天津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每月最高400元。
天津近日出台了《关于对天津市困难老年人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对经过评估,符合轻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50元/月、50元/月和200元/月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与现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合并使用。合并使用后,符合轻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由原每人100元/月、150元/月和200元/月,增加到每人150元/月、200元/月和400元/月。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以居家养老服务代金券的形式支付补贴对象。
该《意见》还明确表示,对于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的使用,应当根据老年人护理服务方面的需求,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包括助穿衣、助清洁、助洗浴、助进食、助排便、助肢体康复等。服务单位要制定服务菜单,方便老年人选择护理项目,安排具有护理技能资质的护理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按照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每人每小时13.1元,对轻度、中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4个小时;对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15个小时。(记者周润健、帅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