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首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明确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为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等八个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八大领域涉及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物价局、省食品安全办等12个部门,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就信息公开做了介绍。
相关人士表示,要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醒目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各牵头部门也要在本部门网站醒目位置开设专栏,公开所负责重点工作的政府信息。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还要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公开重要信息。省政府各部门出台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及时公开和进行解读。遇有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及时澄清。
除了政府网站外,政府各部门还要拓展信息其他公开渠道,如在报纸、刊物设置专栏,与电台、电视台合办栏目;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纸质信息查询服务;向社区、村委会发放便民手册、传单;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开设电话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等,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1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算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的规模、收支平衡等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同时,要扎实推进重大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在2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3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省政府各部门在省财政厅指导下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2
保障性住房信息
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建设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管理信息。包括房源信息,按项目公开房源的位置、套数、套型等情况;保障对象信息以及轮候规则、轮候家庭的数量和名单;分配程序和过程信息,以及保障性住房评分排序、摇号、选房的全过程;分配结果信息,包括保障户的姓名、保障房位置、套型面积等信息;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核查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公开核查结果,应该退出的及时退出并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3
食品安全信息
公开法规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公开行政许可与产业认证信息;公开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警示信息;公开查处曝光和事故处理信息。包括食品企业不良信誉记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企业(业户)黑名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情况,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4
环境保护信息
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核查信息;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重点城市每小时SO2、NO2、PM10浓度值等空气质量信息;公开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公布的各断面的水质类别,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公布的水源地水质类别、主要污染指标和达标率,每周水质类别和主要污染指标等水质量信息;公开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的企业名单,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及案件处理情况。公开环境整治重点工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5
招投标信息
推动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信息公开,改进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理代理机构,健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推动招投标信息共享。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要建立同国家和国内其他地区招投标监管网的有效链接,逐步实现与国家及地方各级信息平台的对接,促进招投标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用。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6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要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公开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调查报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和责任事故单位名单。在法定答复期限内积极回应公开申请,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7
征地拆迁信息
规范征地公告的信息内容,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之8
价格和收费信息
要公开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教育、医疗、药品、有线电视、旅游景点、公交、燃气、水、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