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去年6月15日,昆明市白龙寺农贸市场内两家商贩发生斗殴,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处理,商贩陈玉东竟当着民警的面追杀邻居张华,最终导致张华抢救无效身亡。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公诉机关指控陈玉东犯故意伤害罪。
民警
鸣枪示警后他仍不罢手
37岁的吕来花是曲靖富源人,昨日她告诉记者,她已故丈夫叫张华。10多年前,他们来到昆明市白龙寺农贸市场卖猪肉,陈玉东一家2009年来到市场卖食用油,店铺和她家相邻,开始时两家人相处得不错。有一次,她家把洗猪肉的血水倒在陈玉东家店铺前面的过道上,他家就不高兴了,骂了好多难听的话。这之后,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僵。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13日,陈玉东的儿子陈某某将张华一家打伤(其中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张华家报了警,当时因被告陈某某未满18岁,公安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该纠纷尚在处理、解决中。去年6月15日下午,张华家的一个亲戚上厕所时无故被陈玉东家的人打骂,张华的姐夫何某上前保护孩子,没想到陈家父子抡刀就砍,何某头部被砍一刀,顿时血流如注。随后,陈家父子又继续用钢管猛击何某。有商户赶紧报警,民警赶来处理,正在询问时张华回来了,得知姐夫被砍后,他火冒三丈,持刀前去找陈玉东家理论。
根据当场出警的一名民警的陈述,持刀的张华和拿铁棍的陈玉东儿子打了起来,陈玉东儿子的手受伤,陈玉东见状拿刀刺向张华的臀部。双方都杀红了眼,现场无法控制,民警只好鸣枪示警,即便如此陈玉东仍不罢手,民警和协警上前去抢他的刀,经过一番搏斗,才将刀抢下。之后,张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
庭审
死者家属索赔50万元
昨日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陈玉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陈玉东的律师认为,陈玉东的行为应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才导致伤人。公诉人对此予以反驳:“根据证据表明,这是一起互殴事件,不是防卫过当。警方出面都没能制止被告人的行为,而且被告人和其儿子是两个人打一个人,还使用了刀、棒,这明显不是正当防卫。”
死者张华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处陈玉东死刑;并赔偿张华家共计5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