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辽宁省物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辽宁将全面推行商品房“一套房一标价”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有个别城市开展了这项“一套房一标价”制度的试点,如沈阳市2010年制定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的暂行规定,有效地促进了“一套房一标价”规定的落实。省物价局局长赵希伟表示,今年将在总结沈阳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一套房一标价”制度。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认为,推行商品房“一套房一标价”制度,将让以往那些实际售价较高,却以较低“起价”为噱头的商品房营销方式失去市场,可以让商品房销售更透明,使购房者可以取得更大的知情权,从而更好地行使选择权。
省物价部门2010年还将住房交易手续费等8项商品住房收费纳入目录管理,取消了住房交易抵押手续费,降低了房产价格评估费,年可减轻购房者负担2000万元。(记者陈梦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