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对兄弟为开辟财路,非法将违章建筑和国家所有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洗车房及收购废品。日前,二人均被天津市河东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55岁的赵强与43岁的赵刚是一对兄弟,均系天津市无业人员。2008年5月,兄弟二人与刘某协商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与快速路交口的临街非法违章房三间(其中两间由赵强占有,一间由赵刚占有)出租给刘某用于经营洗车房。同年7月1日,赵刚与刘某就该处房屋签订租赁协议,兄弟俩共收取刘某租金4.11万元。2009年6月30日,赵强与赵刚又与刘某续租,分别收取半年租金7500元和1.31万元。
据查,赵强还曾于2009年3月10日与钱某签订租赁协议,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与天山北路交口处的国家所有土地,非法出租给钱某用于废品收购,并收取租金1.8万余元。同年7月1日,赵强又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与天山北路交口处的国家所有土地,非法出租给苏某用于废品收购,并收取租金8000元。此外,赵强还与郑某(另案处理)共同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龙山道与天山北路交口处两间违章房及用集装箱改造的两间房屋出租给武某用于经营洗车房,并由郑某于2009年8月18日、9月1日先后收取武某年租金3.8万元。后赵氏兄弟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赵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赵刚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孙启明 通讯员 王琪 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