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11月,沈阳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禁止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的通知”,禁止机关单位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并明确规定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有关领导将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禁购令”受到机关干部、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的肯定。目前已有12个单位主动终止了与有关厂家的印制贺年卡和明信片的合同,更多的单位则取消了印制和购买计划,全市为此将节约财政开支数百万元。
近年来,每到岁末年初,一些机关单位为了加强与关系单位的联系,大量购买印制贺年卡和明信片发给机关干部,而且出现标准越来越高、费用越来越大、单位之间相互攀比的趋势。
据统计,公款购置的贺年卡和明信片,只有不足三成用于单位间的沟通,其余多用于个人交际,还有一部分根本没使用就扔到垃圾箱里,不仅浪费了有限经费,也制造了大量垃圾。
为遏制这种不良现象的蔓延,沈阳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同时倡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和联系。 (记者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