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8日,山东省正式出台《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5项20条,内容涵盖普通住房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住房消费等方面。
供应:建设90平米以下限价房
在增加普通住房供应方面,山东省将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在外来购房者较多、房价收入比偏高的城市,我省将组织建设90平米以下限价房。
保障:解决23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山东省将推进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2010-2012年解决2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尽快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并轨,3年新增保障性住房6万户(每年不少于2万户),其中新建、筹集廉租住房3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5万户。保持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3年竣工12万套,每年不少于4万套。此外,我省还将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信贷:可暂停发放三套房贷
山东省还将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监管: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我省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等。同时,我省将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清查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土地出让不一定价高者得
"亮点是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解读我省楼市新政时称。他认为,这意味着我省将对沿革已久的招、拍、挂"价高者得之"的土地出让制度进行探索改革,"土地价格不再非理性上涨"。
在《意见》中,山东省明确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土地转让实行"价高者得之"的标准有合理成分,李铁岗称,但同时这种制度也"容易造成非理性竞价冲动,抬高地价进而推高房价"。
对"价高者得之"的土地转让标准进行探索在一线城市已尝试性开展,4月份北京已经宣布土地转让采取综合评标方式,上海市也试点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方,价格将不再是竞得地块的决定性因素。
我省新政条款更明确更具体
李铁岗称,我省下发的《关于 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国家调控政策一脉相承,"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让楼市回归理性"。我省新政在一些条款中更明确、更具体,"比如3年新增保障性住房6万户(每年不少于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3年竣工12万套,每年不少于4万套。"
"这些具体的数据传递给购房者明确的信息," 李铁岗称,"配合《意见》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房,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等等方面,对稳定购房者信心,消除恐慌性购房能起到积极作用。"(记者郭静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