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经纬线 |
黄光裕案共罚没11亿创个人犯罪财产刑处罚纪录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5-19 10:07:48 |
|
|
杜鹃
许钟民
黄光裕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三度登上胡润和福布斯富豪榜榜首的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案,昨天一审宣判,黄光裕案中3名被告人的财产刑总计达11亿,创下单个案件中个人犯罪财产刑处罚的纪录。
其中,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部分财产2亿元;之前已取保候审5个月的黄光裕妻子杜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当庭收押,并处罚金2亿元;中关村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被告单位国美电器被处罚金500万元;鹏润地产罚金120万元。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黄光裕对非法经营罪持有异议,同时不满被控单位行贿罪,正考虑上诉事宜。
昨天清晨5时,已有记者在法庭附近转悠,身穿黄色背心的协管员上岗位严禁任何车辆停在法院门外。
7时,二中院门外就停靠了多辆警车,身穿警服的民警在该院西门和北门外拉上警戒线,严禁行人入内。有位记者曾经混入法院内,但不到5分钟,就在4名法警的陪伴下被“送”出。
据该记者说:宣判在法院一层的第二法庭进行,有8名法警和民警把守,每个进去的人都要检查。旁听席上坐满了人。黄光裕的母亲和两个妹妹都到庭。
9时30分,宣判正式开始,法官读完判决书用时大约40分钟。听宣判的过程中,黄光裕表情平静。宣判结束,法官问是否上诉,他犹豫了一下,称要回去考虑一下。
与黄光裕的平静相反,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母亲则情绪激动,认为判决过重。
而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听到自己被判刑3年6个月后,表情也较平静。
此前,有舆论称,黄光裕最高有可能判处20年。
昨晚,记者反复拨打杨照东电话,未能接通,辩护律师田文昌手机也一直无人接听。知名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更关注黄光裕之妻杜鹃的判决,称结果应统一起来整体看待,其他的不想发表任何评论。
昨天在法庭门口面对记者包围时,杨照东曾表示对非法经营罪持有异议。记者昨晚从相关渠道获悉:黄光裕和律师认为单位行贿不应被定罪。而根据法院一审结果,黄光裕因这一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年,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国美电器罚金500万,鹏润地产罚金120万。
黄光裕和律师认为:鹏润骗贷案,黄光裕不构成犯罪,他请求警方办案“不产生负面影响”是正当的,送钱是对相怀珠保护企业利益表示感谢,不符合单位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所以不构成单位行贿罪。
而控方认为:鹏润骗贷案和国美税案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但不能倒推黄光裕最初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黄光裕通过私下约请、拉拢感情的非正常渠道提出“保密”要求,具有不正当性。黄光裕要求相怀珠在办案程序上违法提供帮助及打探税案案情,均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记者获悉,黄光裕在此之前,强烈否认检方所指控的单位行贿罪,认为如果行贿也只是他个人的行为。而这次认定的单位行贿罪,对于国美电器将产生负面影响。
内幕交易罪最重,除了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还对黄光裕、杜鹃、许钟民3人处以了总计9亿元的罚金。这一天价处罚应与检方认定黄光裕在中关村股票公告日的账面收益额3.06亿相关。
不过,黄光裕受审时爆料,他在中关村股票上投入的10余亿资金赔掉了近七成!2007年8、9月间,黄光裕调集10余亿资金买入中关村股票,后中关村停牌数月间,A股暴跌。2008年5月7日,中关村复牌,重组信息对外披露。当天,黄光裕账面收益额3.06亿,但他没有在此时套现。黄光裕受审时说,他当时想“长期投资”。
可事实上,中关村从复牌第二天开始股价狂泻,黄光裕投入的10余亿巨资无法获利出局。按照黄光裕当庭陈述,他真正抛卖中关村股票是在2008年8、9月间,当时黄光裕惊悉证监会正在调查他操控的股票账户,此时中关村股价已被“腰斩”,黄仍斩仓出局,到案发时尚未抛售干净。他自己说,买卖中关村股票“只收回了不到35%的资金”。对此事实,控方未提出异议。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黄光裕上诉,须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将会是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
昨日,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股票出现小幅微涨。国美方面昨日下午表示:对于单位行贿罪这一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公司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香港一些投行人士认为目前没必要抛售国美股票。
国美同时表示,通过去年一年的内部管治和结构性调整,国美战略转型策略已见成效,不仅经营业绩优异,而且资金充裕,资本结构稳健合理,随着案件告一段落,纷扰国美的不确定因素的减少,国美将全力专注于公司的经营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治理。
法院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2年;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国美电器罚金500万;鹏润地产罚金120万
单位行贿罪
内幕交易罪
法院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罚金1亿元
法院判决非法经营罪成立,黄光裕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
昨日上午10时许,黄光裕的辩护律师杨照东走出法院,30多家媒体记者在警戒线外一直跟跑了100多米后,在法院北门外堵住杨照东。
杨照东表示,判决比想象的要重,“下午我要去会见他,看看黄光裕的意思再最终做出决定。”
对于单位行贿罪,法院认定为自首。“我们认为在定罪的前提下判得稍重。”杨照东说定罪本身有很多问题,有些问题确实是法律上的问题,但在判决里都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我们此前预期判断是15年,相差不大。”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表示,“单罪最高刑期是15年,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期是10年,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也是10年,单位行贿罪是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黄光裕案三罪并罚14年并不重。”
“定性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是该案的焦点。最终判定单位行贿罪,说明田文昌、杨照东等辩护律师辩护工作完成得很好。”叶庚清分析称,“争议比较大的是非法经营罪,包括黄光裕、田文昌等对此均持有较大异议。我预计黄光裕有七八成的可能性将上诉。”(据经济观察网)
(记者柯立)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