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在津保高速延长线多次驾车碰撞大货车然后骗取钱财的男子高某,日前被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明,2007年11月10日,高某伙同两名男子在津保高速延长线与外环线的立交桥处,驾驶汽车故意碰撞刁某驾驶的货车,制造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两名同伙帮助高某一起,向刁某索要赔偿款。案件交由交管部门处理后,高某等人在骗取交管部门出具的“由刁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后,骗取刁某“交通事故赔偿款”7500元。2008年2月5日16时许,高某伙同两名同伙,在同一地点驾驶汽车故意撞击牛某驾驶的大货车,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在骗得交管部门出具的“由牛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后”,取得牛某的“交通事故赔偿费”6000元。
此外,高某等人还在同一地点和另一路口,以同样方法作案5起,向多名司机索要1.5万余元。2009年2月10日,高某到警方投案自首。【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于翔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