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保证国庆节燃放焰火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燃放点位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自2009年10月1日19时40分起至活动结束,河西区友谊路(宾水道—平江道),和平区荣业大街(福安大街—闸口街)、福安大街(荣业大街—兴安路)、和平路(福安街—闸口街),河东区琳科西路(津滨大道—临时客站广场)、琳科中路(津滨大道—临时客站广场),河北区翔纬路(狮子林大街—建国道)、滨海道(海河东路—胜利路)、海河东路(狮子林大街—建国道),红桥区平津道(纪念馆路—勤俭道),南开区咸阳路(西湖道—罗平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