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了鼓励使用再生水,7月28日上午市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草案)》中专门规定将建立再生水收费制度,草案规定:“本市再生水价格由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再生水价格无法弥补供水成本时,公共财政应当建立成本补贴机制。”从即日起至8月13日,对草案感兴趣的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市法制办官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市法制办在此次草案的立法说明中表示,北京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大型城市,所处地理环境决定了北京必须立足本地水资源,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近年来,再生水已经作为一项重要的水资源被纳入全市水资源的综合平衡计划。(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