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办公厅、《渤海早报》共同开办的“百姓民生热线”与市政府办公厅、天津电台新闻台联合主办的《公仆走进直播间办公热线》节目合作,共同关注市民消费维权,近七成市民来电投诉家电产品质量。
昨天上午,12345市政府为民服务网络专线,《渤海早报》新闻热线96567、27500000,天津电台新闻台《公仆走进直播间办公热线》节目直播间热线电话23530909四部热线同时开通。市消协副秘书长张翔和投诉部主任窦旻雨现场接听市民来电,指导市民消费维权。
据统计,在众多市民来电中,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约占68%;此外,日用品、服装、食品等方面的投诉也占一定比例。
针对市民的各种消费投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1.购买家电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商品,不应只看价格而忽视质量;签订家电购货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如:商家延迟送货应负何种违约责任等;“三包”期限内维修家电应督促维修单位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便作为维权的依据。
2.不要轻信“免费服务”的虚假诺言,也尽量不要使用长期会员卡消费,以避免发生退卡难等消费纠纷。
3.选购服装鞋帽类商品时,要先试穿后购买,没质量问题不能随意退还;回家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热线实录
问题:卓先生在易买得超市购买一箱海河牌牛奶,回家后发现牛奶已变质,曾拨打海河乳业公司售后服务电话,但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解答: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食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厂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卓先生除了可以要求退货外,还可要求厂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目前,市消协已受理此问题,正在帮卓先生与厂家联系,以寻求协商解决。
问题:乔女士5月30日在家乐福购买一部诺基亚手机,6月4日使用时发现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手机芯片是坏的。然而,手机至今未能退换。
解答: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移动电话机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说明书上所列功能失效等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要求维修。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一次退清货款。
消费者主张权利时,需举证移动电话机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商家如不能举证无质量问题或无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目前,市消协正在与相关企业联系,近几日内帮助调解、解决此问题。
问题:张女士通过邮局11185预定奥凯航空公司天津至大连的往返机票,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取消航班,乘客的返程机票获得全额退票,张女士询问除全额退票外,消费者能否向航空公司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
解答: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张女士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关键在于航空公司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记者曲彤 扈嘉仪 通讯员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