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交警在外环线与秀川路执勤时,发现秀川路上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号牌被遮挡,民警们立即对车辆进行拦检,经过核实,车辆驾驶员称因担心限号被电子警察摄录故遮挡了号牌,且该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对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共计罚款250元,记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