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2月1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按照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全部实时发布,并参照新标准评价考核。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和考核要求,同时为更好地实施蓝天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已向14个市的监测站就推进新标准实施等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记者朱勤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