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昨日起在全市实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天津市大多数开发商能够按照规定执行“一套一标价”,但在售车位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公示还不到位。与此同时,不少二手房中介也未明示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费标准及代收代办费用等内容。
新楼盘
物业费车位价公示不到位
昨日上午,记者在和平、河西、津南等地的多个楼盘销售中心发现,目前大多数项目都在现场进行了价格公示。不过,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例如虽然有价目表,但内容并没有细则中要求的那样全面。
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附近某楼盘,销售中心的显著位置张贴着在售房源明细表,包含“楼号”“单元号”“建筑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旁边还有一张优惠折扣明细单,包含优惠内容、计算方式等。而在售车位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记者并没有找到公示信息。销售人员表示:“未来项目物业费为4.6元/平方米·月;由于车位采取对外出租方式,没有明示销售价格。”
在河西区某项目销售中心,同样可看到在售房源详细信息及优惠方式,但仍没有物业费、车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人员解释说:“目前还没有确定车位是售是租。”在津南区某项目售楼处,销售人员从前台拿出销控表接待看房人。“项目所剩房源不多了,没有公示的必要。”
二手房
同一房源挂牌价差数万元
按照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天津市将二手房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也列入细则。昨日记者在河西区多个中介机构发现,基本上每套挂牌房源均有报价,但是存在不少“水分”,如同一套房源在不同中介的挂牌价相差数万元之多。
对此,黑牛城道附近某二手房中介门店店长表示,由于业主会在多家中介同时挂牌,当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二手房明码标价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难度。随后,记者在南开区、河西区多家二手房中介门店发现,店内并未明示房地产经纪服务费标准及代收代办费用等内容。
市国土房管局
接到举报及时处理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开通举报热线23316187,受理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投诉,管理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与此同时,《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同样要求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在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本单位服务监督电话和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12358)。
市物价局
严厉处罚违规企业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细则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将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