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媒体5月31日报道了《楼下酒店装修大肆拆改 楼上业主投诉无果终日战战兢兢 执法部门查处遭遇困境谁来保护我家楼的安全?》一文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对于蓟县有关执法部门面对危害到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转而对举报群众百般施加压力的做法表示批评。日前,蓟县水务局、房管局就该案件查处情况答复本报,无下一步查处准备。
反映人被推到“前台”
“我们是代表全体业主反映问题,因执法部门的暧昧态度,我们被迫站到了‘前台’,以致身份泄露。现在,已有两个居民代表接到恐吓电话,称我们多管闲事,威胁报复。我们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是,一旦出现后果,谁来承担责任?”鸿昌广场的居民代表杨先生昨天打来电话,气愤地说。
据了解,由于蓟县水务局一再要求居民举报要提供证据,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无奈,29日晚,10多户居民自发带着铁锹、铁镐到江南水岸门前找井,并险些与江南水岸饭店人员发生冲突。在居民的要求下,该饭店自行派员工挖井。当天晚上,饭店方自己挖出了一口废井,说这就是当初挖的那眼井,但已经填埋。对此,居民们有疑惑,既然没有偷水,饭店当初何必遮遮掩掩,谎称没有打井?
事已至此,如何进一步查处呢?蓟县水务局地资办负责人的态度明确:“井找到了,也填埋了,这件事情也就结束了。按照法律程序,我们也不能再对饭店进行处罚。如果居民认为还有别的井存在,需要再提供证据……”
直到目前,江南水岸仍在施工。楼上的业主们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楼房的安全。对此,蓟县房管局执法大队接待人员称,“饭店不听劝阻,继续施工,我们也不能派队员天天盯……”该局现在已经立案,等待法院强制执行的通知。按照要求,饭店只要不是恢复原状的施工,肯定是错误的。
加强社会管理凸显必要性
天津市水务局办公室接待人员称,水务系统属辖区管理,市水务局对蓟县水务局只是业务指导,这些单位即使出现不作为情形,也很难介入处理。
采访中,很多居民感叹:举报违法怎么这么难?对此,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李晓兵分析称,在“江南水岸事件”的处置中可以看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成为执法部门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这起事件当事人的遭遇极具代表性。
执法部门或是“打太极”,查而无果;或是“招招指向”反映人。李晓兵说,对待投诉,水务执法部门连反映人的电话都不留,难道仅仅是低级错误?对待举报问题的反映人,执法机关不去鼓励、支持、保护,反倒先“做笔录”,“声明你要承担法律责任”,让反映人丝毫感觉不到执法为民的温暖,反而是拒之千里的冷漠。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应该是执法部门应有的社会管理能力。(记者 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