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乱收费,乱到什么地步?从2009年10月1号开始,首都机场高速实行单向收费,也就是说一去一回只收一次费用,一共是10块钱.可是由于很多人不知情,首都机场高速的工作人员也将错就错装糊涂,快两年的时间了,一直双向收费.
最近,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表示一直对首都机场高速"单向收费"不知情,交了冤枉钱.很多网友跟帖表示同样不知情.记者驱车前往首都机场,随机采访了12位司机,有5位表示不知情.
"单向收费,不是双向的吗?""不知道.那您每次都交20块钱吗?交着呢.""收20啊,来回来去的.""到了那个收费口那没有人提醒你吗?没有."
记者随后在机场进京的收费口亲身体验了一回.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员
"收费10元,再见.您好,我刚才有这个是不是可以免费啊.您把那票给我,刚刚我给您那票.(我们这个要是不问的话,您就直接收了是吗?)没有票要交费.那您怎么不提示我一下呢?
如果不问,肯定要多花10块冤枉钱了.为什么不提示一下呢?记者随后把电话打到了首都机场高速监控中心,对方说,机场高速没有口头提醒义务.
首都机场高速发展有限公司 监控中心 景女士
"因为公示牌上也有,票上也有,我们只是不口头提醒了.你想,返京的车那么多,服务员不可能再一辆一辆地问.您有票吗?您有票吗?"
解说:这位景女士所说的公示牌,记者确实看到,但,是在过了收费站后50米左右,而不是进收费站之前.收费窗口和票据反面也都有相应提示.但是,按照正常的驾驶习惯,司机开车时眼睛都朝前看,到了窗口就交费,很少会注意这些信息.
您刚才听到了,那位工作人员说得相当有道理.您有票吗?您有票吗?这样问起来确实挺麻烦的.可是我们想问一句,返京的车辆那么多,您一辆一辆的收费,数钱不更麻烦吗?如果嫌一遍遍的问麻烦,那你为什么不在收费口挂张牌子提醒呢?律师说,要告知,就要充分有效地告知,否则就是侵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邱宝昌
"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作为一个收费站,应该充分有效地告知.你要知道人家到机场,很少在机场住店、过夜,绝大部分都是当天去、当天返,甚至最多一两个小时.一天过去可能有两万辆车,那么回来时,收还能收一万五,合理吗?心知肚明,对你有利.第二,不该收的你收了,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收费站是一种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亿6500万元,于1993年9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收费年限截止到2026年.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04年到2007年,机场高速的通行费收入超过18亿元.
十块钱,不算多,但一笔笔下来,一年下来就是一两个亿的收入.大家对高速路收费有意见,可那些收费是有文件支持的,有意见也只能憋着.可这样,明明说了不收,你还收,我们只能出离愤怒了.律师说了,应当返还.可有几人会留着当初的票据呢?即使握有票据,人家说,我们已经提醒了.对消费者而言,不能无奈的沉默!借用一句曾经很流行的歌词: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