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应急救援装备展示。本报记者 王晓明 摄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下午,天津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成立。按照《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到2013年,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将基本满足本市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队伍总规模为5万人左右。
应急救援总队重点依托市公安消防总队,融合市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由抢险救援队、安全监管组、工程抢修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气象保障组、专家组等“一队八组”编成。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主要承担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水旱、气象、地质、地震、森林火灾和风暴潮、台风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记者张静 李晶)